严明霞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监察处)。
徐 珑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固定源管理、依法行政、环境宣教、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科技合作、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统筹局安全生产工作,主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环评管理与信息处,协助分管办公室(法规监察处)。
张 泳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检监察、水利水务规划、水资源管理、供水污水管理、防汛防台抗旱、河湖长制、水利调度、水土保持、水利水务安全生产管理、节约用水等工作,分管水利管理处(河长制办公室)、水务管理处。
吴春雷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统计,固体废物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等工作,主持环境执法大队(环境执法局、环境监测站)工作,分管污染防治处(固废管理与自然生态处)。
徐 剑 协助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