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现金官网_365在线娱乐平台官网_365bet平台网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安委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苏安办〔2021〕6号)、市安委办《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苏安办〔2021〕13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压紧压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报告较大以上风险的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全区工业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布状况,建立健全较大以上风险档案,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综合运用风险数据指导督促企业改进工艺、加强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遏制事故发生。2021年6月15日前,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化工、电力、能源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部按要求完成首次风险报告;12月15日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首次风险报告。2022年起,形成工业企业每年一季度前按省政府令开展至少1次安全风险全面辨识并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机制。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
《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中所包含的所有企业。主要包括: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个门类06至46大类的企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门类中57管道运输业大类的企业;594危险品仓储中类的企业。具体行业定义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二)实施对象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列入省统计部门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报名录的企业,具体名录由苏州市安委办提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负责核实。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列入市统计部门2020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报名录的企业,具体名录由园区安委办提供,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负责核实。
三、时序安排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重点推进、全面完成3个阶段实施,园区安委办将全程开展督导督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根据注册信息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送风险报告工作的相关短信;要充分利用经发、科技、商务等部门企业平台推送相关要求;要在工业企业集中区的各类展板、电子屏等醒目位置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要以监管网格为单位,充分运用苏州市培训师资专家库、培训教材、培训课件和考核题库“四统一”培训资源,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开展集中专题培训;要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把此项培训任务作为“三年大灶”第一课,由属地党工委书记亲自参与授课。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业企业目录、相关工业企业名录和本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全区工业企业通过江苏政务网(www.jszwfw.gov.cn)统一登录填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15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先行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风险报告工作,按照名录确定本级重点推进的企业名单,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运用好“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法,采取书面告知书等方式逐家通知,逐家确认,确保每家企业都有专人负责。鼓励专家技术服务团、安全生产联盟、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和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技术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成熟一家,报告一家,完成一家,确保在2021年6月15日前,高质量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应报尽报。
(三)全面完成阶段(2021年12月1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召开现场会、推进会,以点带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所有工业企业进行风险报告。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帮助和指导,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定期公开曝光一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进行风险报告的案例,确保在2021年12月15日前,所有工业企业完成风险报告工作。鼓励所有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全部接入IOC、智慧安监等系统平台,针对较大风险,整合企业和监管部门信息资源,提升IOC一体化融合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各方面的综合监管效能。园区安委办将对全区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通报情况。
(四)全程督导督查(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底)。园区安委办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三个阶段面上工作进行督导督查,推动全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完成安全风险辨识和网上报告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各自行业领域内工业企业的安全风险辨识和网上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督导督查,并定期向园区安委办报送督导督查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组织专家或借助第三方力量,通过现场核实、查阅台账等方式,对企业全风险内容开展核查。规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按100%核查比例,规下企业不低于50%,严肃查处工业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报告中的问题,对核查发现存在虚假的案例公开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充分认识风险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板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统筹推进本地区风险报告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21〕6号)精神,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按照足额拨付到位,对任务重、加班多的基层工作人员及网格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风险报告工作如期顺利开展。园区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风险报告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工业小区,进生产企业,开展主题普法宣讲,解读《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介绍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演示省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分级制定覆盖所有工业企业的安全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视频教学、制作学习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报告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强化分类指导。各级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风险报告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内工业企业的风险报告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督促同行业、同类型工业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的交流学习,建立企业互帮互助机制,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要从安全风险较大的化工、电力、能源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拓展到一般领域,从规模以上企业拓展到规模以下企业。
(四)强化执法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不按时间或拒不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严格处罚;将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活动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对不如实报告安全风险的企业和在技术服务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五)强化督查考核。园区安委办将采取周调度、月度通报等方式,全面、实时跟踪问效风险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对底数排摸、会议推动、信息上报等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巡查督查重点,同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用好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地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分析风险报告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园区安委办将联合园区纪委、监委开展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