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州大市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仅3月12日至18日短短一周内,全市就接连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4月12日上午,张家港又发生一起2人死亡的事故。同时,园区个别工地、企业也发生了火灾,虽未有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一定影响,这都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等问题。为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复工复产的重要性
4月10日,国家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着重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当前全国正在复工复产,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针对“4.12”事故通报中批示要求,最近事故多发,要查清原因、严肃处理。要针对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凡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该停必停,绝不带病复工复产;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吴庆文批示要求,安委办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复工复产中的安全问题;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丁立新批示要求,请安监局(安委办)再布置、再排查,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好苏州市、园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层层压实责任体系,聚焦重大风险、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创造性地制定和落实防范化解工作措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配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园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强化隐患排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隐患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事故预防的核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检查和指导,要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将责任体系建设传导到企业、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企业,督促企业自身用好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工具。同时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园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园安委办[2020]7号),全面建立“隐患清单管理机制”、“闭环整改回头看机制”和“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做到隐患整治到位、闭环到位,确保园区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三、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复工复产期间,要运用好处罚的手段,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加强执法处罚,不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并挂牌督办;对屡教不改的,要树立反面典型,一律严肃处罚,切实起到 “处罚一个、震慑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确保各项隐患尽可能消除,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狠抓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按照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狠抓“1+1+27”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要找准问题、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近期事故多发领域进行专项安全治理。一是工矿冶金领域,要重点对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集中开展以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六防”安全管控措施等为抓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二是建筑施工领域,要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方案管理,整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大对非法施工、非法建设、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火灾防控领域。要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所负责行业领域的特征和季节因素,着重突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违章搭建排查整治等方面,进行重点行业领域消防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四是其他各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监管执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出关键环节,切实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本次事故类型,专题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隐患风险排查治理、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企业抓住关键环节特别是“六防”安全管控措施。一是“防触电”。要建立健全并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避免带电接、拆电气线路和维修电气设备,对移动式用电工具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对企业供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功能测试。二是“防机械伤害”。要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各类机械设备上安装、使用防护围栏、防护罩、安全连锁、急停按钮等安全装置;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装置功能时刻处于正常有效的状态;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安全工作制度,执行配套挂牌上锁工作程序。三是“防坍塌”。要分析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坍塌风险的作业面,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支护要求等具体工作措施,作业设备进入平台、楼层等场所时应确认相应部位的承载能力;要加强对有关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坍塌事故隐患。四是“防场内专用车辆伤害”。要规范各种类型车辆的行驶速度,对公司范围内各车辆的行走路线进行梳理;加强员工上下班厂内通行管理,本着“人车分流、减少厂区交叉穿行”的原则,固定各单位的上下班路线和通行路线;加强场内各类车辆违章检查,组织专人进行厂内车辆违章检查,对违规单位进行再教育。五是“防物体打击”。要识别货物装卸、设备搬运、物品吊装、高处拆除等容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作业活动,严格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高处作业中使用或生产的有关工具、物品应避免置于平台边缘,吊装作业应严格建立并执行吊索具安全选用工作程序。六是“防高处坠落”。落实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要建立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前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要加强现场检查,作业过程中确保严格落实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装生命线、安全网等防护用品。
生命重于泰山,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有力促进复工复产,对于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努力维护好当前园区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