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原则上由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租房申请,由单位统一申报。
即单位内有指定的专职人员(一般为行政或HR)办理优租房业务。如单位内未明确指定专职人员,申请人可在单位同意承担房屋租赁合同担保责任(即同意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章)的前提下,取得单位相关信息,暂时作为专职人员为自己申报。两种方式业务流程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