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1.住房提取类业务截止日期至9月16日17:30,具体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还贷一年两次提取、个人租房提取等。
2.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业务截止日期至9月16日17:30。
3.住房摊还申请类业务截止日期至9月17日17:30。
4.社保(公积金)摊还支出时间9月18日,9月底不再补摊还。
5.线上受理渠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的关闭时间与柜面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