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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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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23年园区“稳岗惠企”就业政策操作细则

        时间:2023-01-18 17:24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为切实稳定春节前后企业用工与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园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园区出台的《关于稳岗惠企的若干措施》(稳岗惠企八条),园区人社部门制订8项就业政策操作细则如下。

        政策1

        企业慰问补贴

        1、政策内容

        2023年一季度末较2022年末企业用工备案人数有净增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1-3月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地职工人数的30%,按5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慰问补贴,每家企业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享受条件

        重点企业需注册并参保在园区。“重点企业”是指,指20231-3月工业总产值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1-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20231-2月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同一家企业“稳增促产奖励”和“企业慰问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

        3、申办方式

        企业慰问补贴采用“免申请”方式发放,园区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发放企业初步名单,经园区经发委审核后发放。

        4、联系方式

        园区人社局就管中心咨询电话:666082506660595366605933

        园区企服中心咨询电话:67068000(重点企业资格确认)

        政策2

        企业引才就业补贴

        1、政策内容

        20231-2月吸纳首次来园区就业的外地职工,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按5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引才就业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享受条件

        1)重点企业需注册并参保在园区。“重点企业”是指,指20231-3月工业总产值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1-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20231-2月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

        (2)重点企业在20231-2月吸纳首次来园区就业的外地职工,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3、申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园区重点企业携带材料至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具体申报时间以园区人社和园区就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企业提交的合同参保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报园区人社局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数字人民币账户。

        4、注意事项

        (1)“首次来园区就业的人员”,是指在被本补贴申报企业录用前未在园区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外地职工。

        (2)申报主体对吸纳就业的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企业引才就业补贴。

        5、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4

        园区人社局就管中心咨询电话:666082506660595366605933

        邮箱:zhangjiawen@njtuoao.com

        园区企服中心咨询电话:67068000(重点企业资格确认)

        扫码获取企业引才就业补贴申报材料

        企业引才就业补贴材料

        政策3

        稳岗返还

        1、政策内容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08255

        政策4

        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返岗交通补贴

        1、政策内容

        20231-2月,园区重点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园区重点企业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每批次输送50人以上,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交通费补贴,每家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享受条件

        (1)重点企业需注册并参保在园区。“重点企业”是指,指20231-3月工业总产值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1-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20231-2月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合格。

        (3)20231-2月,园区重点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园区重点企业包车“点对点”组织外地职工返岗复工,每批次输送50人以上。

        (4)外地职工指园区重点企业的非苏州大市户籍的正式员工、外包或派遣员工,应按规定与园区重点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212月至20232月在同一单位连续正常参保,参保地为园区。

        3、申报流程

        (1)园区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前向就管中心提出包车计划预申报,包括包车组织职工返岗时间、职工花名册、返岗单位。

        (2)完成外地职工返岗复工批量输送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携带材料至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具体申报时间以园区人社和园区就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3)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人力资源机构提交的合同参保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报园区人社局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人民币账户。

        4、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4

        园区人社局就管中心咨询电话:666082506660595366605933

        邮箱:zhangjiawen@njtuoao.com

        园区企服中心咨询电话:67068000(重点企业资格确认)

        扫码获取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返岗交通补贴

        申报材料

        政策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

        1、政策内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31-2月份为园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累计达50人及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500/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2、享受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合格。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31-2月份为园区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累计达50人及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

        3、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携带以下材料至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具体申报时间以园区人社和园区就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对人力资源机构提交的合同参保等信息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报园区人社局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字人民币账户。

        4、注意事项

        (1)“园区重点企业”指20231-3月工业总产值超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1-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及20231-2月销售收入超3000万元的限上批发业和零售业企业。

        (2)外来劳动力应按规定与园区重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园区参保。

        (3)申报主体对吸纳就业的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企业引才就业补贴。

        5、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4

        园区人社局就管中心咨询电话:666082506660595366605933

        邮箱:zhangjiawen@njtuoao.com

        园区企服中心咨询电话:67068000(重点企业资格确认)

        扫码获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

        申报材料

        政策6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1、政策内容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人、1500/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2、享受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合格。

        2)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满6个月)、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3、申办流程

        1)人力资源机构成功推荐上述人员并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次月至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

        2)经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收到人力资源机构收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户。

        3)申报主体对吸纳就业的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输送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企业引才就业补贴。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0825066605933

        政策7

        岗前培训

        1、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组织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按规定完成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且培训申请当月在申报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享受条件

        岗前培训对象包括以下三类企业:

        1)园区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的企业

        22022年度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3)获评2022年度园区劳动保障信用等级A级的劳务派遣单位。

        参加岗前培训的职工,须与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且入职时间不超过1年。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服务外包单位的在职参保职工是指其自有员工或实际工作单位为园区企业的员工。

        3、培训形式

        对职业技能等级备案企业开放线上学习方式,企业可通过自有线上培训平台或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学习平台”组织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对于非职业技能等级备案企业以线下方式组织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学习平台:

        1.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名称:平安知鸟

        平台网址:http://www.zhi-niao.com

        2.北京一维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平台名称:一维科技职业培训云平台

        平台网址:https://xingtai.bjewaytech.com

        4、申办流程

        培训流程:

        (1)资格备案:企业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资格备案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告知书、承诺书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就管中心。

        (2)培训开班备案:资格备案通过的企业在每次开班前的5个工作日内在省平台进行培训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平台导出的开班备案表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就管中心。

        (3)组织实施:

        1. 培训内容。企业制定相应培训教学计划,培训内容涵盖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总课时不得少于24课时,平均每课时不得少于45分钟,每天不超过8课时。

        2.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参训职工开展培训考核,考核试题应涵盖上述三项培训内容。考核采用百分制,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企业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平台完成考核成绩录入,经就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企业发放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合格证。

        补贴流程:

        (1)企业在将考核成绩录入并经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省平台提出培训补贴申请。补贴审核通过后,企业将平台导出的补贴申请表、花名册等盖章签字后的电子版和纸质档报送至园区就管中心。

        (2)园区就管中心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月汇总后报园区人社局。经审核及公示通过后,由园区就管中心通过省平台将补贴拨付至企业账户。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0595366605851

        政策8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

        1、政策内容

        企业参保职工取得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3500元和4500元。纳入苏州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

        2、享受条件

        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达到相应月数。

        2)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3)职工取得证书(证书落款时间)和申请补贴时,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3、申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园区参保职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补贴申领。

        2)经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市民卡账户。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608256666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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