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重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环境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披露范围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需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的企业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具体名单已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其官网上发布,涉及园区共166家(名单附后)。
二、披露要求
1.任务签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于1月13日,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环保脸谱”企业端)中进行依法披露填报强制任务推送,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任务签收。
系统入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政务服务入口——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环保脸谱”企业端)http://218.94.78.91:18181/cas/login?pagePublishTicket=8de04b2a869a41eb81965fd4787bce23
2.系统填报
2023年3月15日前,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环保脸谱”企业端)完成2022年度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具体披露内容见系统填报说明。
3.问题咨询
系统填报遇到问题,请加入江苏省依法披露QQ群咨询。
江苏省依法披露一群,群号636840238
江苏省依法披露二群,群号603534178
江苏省依法披露三群,群号518684272
江苏省依法披露四群,群号488086284
江苏省依法披露五群,群号799186030 江苏省依法披露六群,群号551314047
三、注意事项
请相关单位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上及时、真实、准确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相关内容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365现金官网_365在线娱乐平台官网_365bet平台网投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365现金官网_365在线娱乐平台官网_365bet平台网投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8日
(联系人:园区生态环境局顾嘉欢;联系电话:66680875)